段子一:
该如何优雅地黑C++?回复:C艹
段子二:
客户:“这个图下班之前必须发给我!”设计师:“好的!”第二天清早。客户:“图怎么还没发过来?”设计师:“我还没下班呢…”
国外某工程师写了一段简单测试脚本,用以比较Java EE和Node.js的性能,结果另他大吃一惊,作为脚本语言的Node.js在竟然比编绎型语言还快了20%,而且还是在不考虑内存消耗的情况下。
他在Mac平台上从CunchDB数据库读取JSON数据,两段测试代码都很短,而且很简单, 代码和结果如下:
《福布期:电脑革命史》一书对盖茨相当肯定,认为他做事理性,深入,切合实际,对下属公平,就事论事。对微软公司,他精打细算,从未失去控制。
相对而下,该书认为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营销家,偏执狂,但恶习极多:年少成功后把自己当成皇帝,行为无法猜测,不理性,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喜欢对 人大吵大闹,人身攻击,对人对事态度不公平,从不提供正面意见,永远只是在挑刺。他对Lisa与Mac小组的额外偏护引发了苹果各团队间的恶意,是苹果一 切内讧的源头。苹果内部几乎没人信服他,他也控制不了苹果公司。
此外乔还是一个商业上的背信弃义者,最初沃兹帮他搞的游戏机项目为他挣得了5000元奖金,但他告诉活兹说只有700元,两人平分,给了沃兹350块,这 小事众人皆知。他离开苹果时把股票变现,拿了2亿美元。之后的NexT叫好不叫座,他本来要血本无归了,但他又利用回苹果做CEO的机会,用苹果的现金买 下了自己的NexT,又兑现了4亿美金。
开发应用程序是一项压力很大的工作,人无完人,工作中遇到bug是很正常的事,有些程序员会生气,沮丧,郁闷,甚至泄气,也有一些程序员则会比较淡定。如何进行修复bug的过程,是值得我们好好推敲的。
我想分享一些有关程序员在努力修复bug时常说的话和冒出的想法。当氛围变得紧张的时候,这些话就会显得轻松幽默。最终,bug也会修复成功,你将会继续下一个任务。
我相信许多web开发人员和软件工程师在编程中都会遇到困难,而事后回想起来,还会觉得很好笑。
1、我不知道该删掉还是重写
回归曾经写的源代码,总有一种想要重新返工的冲动,逻辑性差,冗余代码多,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如果功能没出现问题,千万不要去修改。这是我经常要面对的困扰,相信也困扰了其他不少的软件开发者。
从2012年初开始,已经有10年游戏开发经验的我和一个要好的也是搞游戏开发的朋友,辞职在家搞手机游戏开发。当时就是觉得手机游戏开发难度不 大,而且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其实我们目标也不高。开发自己喜欢的游戏,是每个游戏人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先稳定自己的生活状况是首要条件,如 果家人也无法养活,就更加不要谈梦想了。
创业到现在,每天都蹲家里,开发的第一个游戏,是一个推金币游戏《萌萌推金币》。不说题材如何, 至少画面可以说是苹果上最好的推金币游戏,之所以选 择这个题材是因为家人和我都很喜欢这个类型的,玩遍了苹果上的所有推金币游戏,都觉得不够好,所以想自己也做一个。推金币游戏出来后,评价还是非常不错 的,基本上只要是玩过的人,都会说好。一开始推金币还是比较火爆的。限免的时候一天能下个几千个。忽然过了一两周,下载量下滑到几乎为0了,特别是收费以 后,鸭蛋是常有的事情。
主要依据的资料Brendan Eich的自述
网页脚本语言到底是什么语言?网景公司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采用现有的语言,比如Perl、Python、Tcl、Scheme等等,允许它们直接嵌入网页;另一个是发明一种全新的语言。
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第一个选择,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代码和程序员资源,推广起来比较容易;第二个选择,有利于开发出完全适用的语言,实现起来比较容易。
到底采用哪一个选择,网景公司内部争执不下,管理层一时难以下定决心。
以前我当产品经理的时候,经常因为“逻辑”跟工程师吵得一塌糊涂。
那个时候的工程师们都喜欢树型结构。虽然今天已经销声匿迹了,但他们仍然喜欢把“逻辑”挂在嘴边。他们会在产品上花很多心血,很多功能都舍不得扔掉,却不知道用户能接受的其实只是最简单的点。
我讲个例子。有一天,太太跟我说家里电脑太暗了,我一看是因为出差前我调成了最暗,回来后忘记设置了。遇到这种情况你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我首先想到的 是找设置,于是点到控面板,打开有很多分类,在硬件里没找到,再去显示器设置里面找还是不行。最后谁知道在哪?在个性化里面!我找了三天才找到,那两天忍 着眼要瞎的感觉,屏幕非常暗,文字基本看不清。
当时我就想:微软看着我那么暗地用电脑,为什么不提示我一次呢?一个屏幕亮度设置需要这么复杂吗?
在Jeff Atwood发表于2007年的这篇博客里,他提出了著名的“Atwood定律”,即”任何能够用JavaScript实现的应用系统,最终都必将用JavaScript实现。“ (Any application that can be written in JavaScript, will eventually be written in JavaScript.)那么,这位大牛为何如此推崇JavaScript呢?如何真正理解他提出的这个定律?这就必须完整地看懂他的博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