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国会授予发明者暂时垄断他们发明的权利来“促进科学和实用技术的发展”。但在最近几年,政府却给予这些没有真正代表先进科学技术的发明太多的专利保护了。
周一,最高法院将考虑政府什么时候该给基于抽象概念的东西授予专利。在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今世界,专利商标局被各种声称已经发明了解决办法的应用程序淹没着。但确实很难分辨该给哪些发明创造授予专利。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专利程序的数量已经增加了三倍多,专利授予的数量也增加了2.5倍。政府问责局的一份报道显示,许多专利显得过于宽泛和模糊。过多的专利导致成本激增,且常常很轻浮,有很多的专利侵权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艾丽斯丝公司Pty. v. CLS国际银行的“是否使用计算机来实现完善的经济”可以被授予专利。法院应该规定像这样的创意(抽象概念)是不符合专利保护的。
艾丽丝公司获得了投资者间货币结算方法和其他金融市场的4项美国专利。该方法依赖于一个中立的中间人来确保交易员能按约定完成交易。总部设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公司指责CLS银行(总部位于伦敦,解决全球投资者外汇交易的一个公司)侵犯其专利。
在一些早期的情况中,包括2010年的一个决定,最高法院裁定“抽象概念”和“基本经济行为”不能被授予专利,因为它们是科技工作的基本工具。在2010的情况中,例如Bilski v. Kappos案例,法院在专利局的支持下做出了一个决定,不给一个能用来预防能源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系统授予专利。投资者们已经用此规避风险数百年了,保护自己免受损失。交易商还长期使用中间商,如金融交易所和清算机构,以帮助他们完成金融交易。
艾丽丝公司已经争论称其专利涵盖的是特定的计算机功能系统和方法,而不是在财务结算中使用中间商的基本思想。但CLS银行——首先起诉艾丽丝公司试图让其专利无效,认为艾丽丝公司的系统在原来的原有的概念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性有意义的东西。
奥巴马政府主张支持CLS银行,因为艾丽丝公司仅仅只是用电脑做了它(电脑)该做的事而已——执行运算,存储信息,与其它设备进行通信。
最高法院应该明确任何人都不该被允许通过计算机简单地垄断一个抽象概念。